中新網福建新聞11月7日電(陳其樂)戀愛道路千萬條,防范詐騙第一條,相處目的不單純,留下親人兩行淚。日前,福建省尤溪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被告人曾某某利用虛假戀愛關系騙取多名女性錢款共計112萬元,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相關經濟損失。
2018年至2021年9月間,被告人曾某某以離異婦女和獨居的年輕婦女為誘騙對象,在抖音發(fā)布年輕男子靚照、豪車、豪宅等視頻,偽裝成打扮時尚、出手闊綽的“成功人士”,通過虛假關心、甜言蜜語等手段取得多名被害人的信任,并很快與她們建立了“戀愛關系”。被害人“上鉤”后,曾某某謊稱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承包工地急需支付工資、投資股票、購置房產等,多次誘騙被害人交付錢款,共計騙取被害人錢款112萬元,以上錢款均被曾某某用于購置豪車以及奢侈品消費等。2022年3月,曾某某在某足浴店消費時被民警當場抓獲。被抓獲后,曾某某退回違法所得18萬余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曾某某多次詐騙,應酌情從重處罰;曾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處罰,可從輕處罰;曾某某賠償部分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詐騙犯罪的套路形形色色、層出不窮,讓人防不勝防。被告人曾某某利用被害人情感心理上的空缺,噓寒問暖建立戀愛關系博取信任,致使多名被害人頻繁“掏錢包”,網絡交友存在諸多安全風險,網民朋友切記要增強自我安全保護和防范意識,避免人財兩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