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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起糾紛 訴源治理送“清涼”

  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7月14日電(林諾雁 黃金枝)盛夏7月,酷暑難耐,連日持續(xù)的高溫炙烤著大地。然而就在這驕陽烈日下,永泰法院不懼高溫,堅守在執(zhí)法辦案第一線,用時不足兩小時成功調解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將矛盾化解在源頭,實現(xiàn)“訴執(zhí)雙源”融合治理。

  不久前,范某承租了永泰某公司的店面,裝修后用于經(jīng)營餐飲,但店才開張不久就被告知需解除合同。原來范某盤下的店面屬于違章建筑,近日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因花費了不少時間和精力才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投資經(jīng)營的本錢眼看就要打水漂,范某遂一紙訴狀將永泰某公司訴至永泰法院。

  承辦法官了解案情后,得知雙方對賠付金額仍存爭議,且店面拆除工作又迫在眉睫,雙方都希望通過訴前調解快速、圓滿解決矛盾糾紛,于是立即聯(lián)系雙方到法院進行調解。

  “今天組織你們到現(xiàn)場調解,雙方已經(jīng)對事實沒有爭議了,那么希望原告對于金額作出適當讓步,被告能在當日付款。雙方在交接清單核對無誤后,即可履行,無法馬上騰空的一些大宗物品希望被告能夠寬限時限。多予方便,和氣才能生財!”

  調解過程中,法官從法理和情理兩方面細致地釋法明理。正當雙方僵持不下時,法官圍繞民法典合同編內(nèi)容,運用“背對背”調解法,一面向原告釋明其所承租的房屋僅有部分系違章,該合同并非無效,另一面引導被告秉承誠信理念,積極賠付,減少訴累。告知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均存在疏忽,都有避免損失擴大的附隨義務,經(jīng)多次勸解疏導,雙方關系逐步緩和,最終雙方互讓一步,同意在當日下午進行清點和交接。

  因調解協(xié)議的履行具有不確定性,下午承辦法官頂著炎炎烈日趕往現(xiàn)場見證交接,督促當事人當即履行調解協(xié)議。雙方完成交付工作時,承辦法官的后背已被汗水浸透。

  這是永泰法庭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主動深入基層一線,積極為群眾化解矛盾糾紛的一個縮影。下一步,永泰法院將全力做好訴源治理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真正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把司法為民落到實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