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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二手電子產(chǎn)品需“亮眼” 謹防“敗絮其中”

  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3月28日電(蘭燕 林美鈴)五花八門的手機品牌、外形外觀、硬盤型號應有盡有以供人篩選,不禁讓人眼前一“亮”,但仔細一瞧并沒有嚴格的商品包裝、規(guī)范的發(fā)票手續(xù)以及正常的維修保修。很顯然,該地點不是在常規(guī)的手機專賣店,而在電腦城的小小柜臺,其來由令人懷疑。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面對他人提供的不明來歷的手機選擇暗中進行交易,可想而知其實你選擇的手機看似“光鮮亮麗”,實則“敗絮其中”,完全有可能是他人盜竊所得來的贓物,不慎成為犯罪“幫兇”。

  經(jīng)查, 2021年8月-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多次收購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及身份不明人員轉賣的手機52部,后按照收購價格加價50-10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散客,獲利人民幣3200元。經(jīng)查證,上述52部手機有10部手機為被盜竊的手機,該10部手機經(jīng)鑒定價值人民幣14713.4元。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明知轉賣的手機是偷盜而來的贓物或來歷不明,依然收購并轉賣獲利,已經(jīng)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其到案后表示因貪圖每部手機幾百元的差價而犯罪的行為非常后悔,自愿認罪認罰,表示已認識到行為的嚴重性及危害性,不會再犯。

  事實上,二手電子產(chǎn)品市場火熱已久,部分電子“發(fā)燒友”追逐新型號新科技的心理本無可厚非,但被某些不法分子“鉆空子”企圖通過轉賣的方式獲取利潤則令人唏噓。同時,由于二手電子產(chǎn)品魚龍混雜,門檻不清、資質不明、缺乏規(guī)范的現(xiàn)象常有存在,“敗絮其中”不言而喻,值得警惕。

  檢察官提醒您,盡可能在正規(guī)專賣店購買電子產(chǎn)品,同時在面對二手電子產(chǎn)品銷售時,需明晰其來源渠道,問清具體細節(jié),索要相關資質憑證,不輕信“地下渠道”,不相信“跳樓低價”,保持冷靜清醒,拒絕貪“小利”而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