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新聞正文

陳水扁女婿涉內線交易、偽證案獲刑3年10個月

  中新社臺北12月29日電 臺灣高等法院29日裁定,臺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因內線交易案被判刑3年8個月定讞,另先前因偽證罪判刑3個月定讞,二罪并罰執(zhí)行3年10個月,可抗告。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中時新聞網等臺媒報道,趙建銘已于10月25日至臺中監(jiān)獄服刑。

  2005年,趙建銘與臺灣土地開發(fā)公司前董事長蘇德建、寬頻房訊前總經理游世一等人聚餐時獲悉利多內線消息,返家后與父親買進臺開股票,待股價上漲后脫手賺取差額。

  臺北地檢署于2006年7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趙建銘被法院判處6年徒刑。該案經臺“最高法院”多次發(fā)回更審,臺灣高等法院更五審改判趙建銘有期徒刑3年8個月。臺“最高法院”10月間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此外,臺灣高等檢察署于2006年間偵辦陳水扁等人有關案件時,趙建銘等人向檢方提供偽證,被判刑3個月。

  檢察官就趙建銘上述兩案遭定案部分,聲請法院定執(zhí)行刑。臺灣高等法院受理后,審酌趙建銘犯罪情節(jié)、危害情況、侵害法益、犯罪次數等,裁定應執(zhí)行3年10個月,可抗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