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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新聞自由不是違法的保護罩

  中新社香港12月30日電 (記者 張曉曦)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林鄭月娥30日在會見傳媒時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要維護法治、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寧。她強調,新聞自由不能成為違法的保護罩。

  當日,林鄭月娥在特區(qū)政府總部會見傳媒,她在回答記者有關“立場新聞”高層管理人員被拘捕一事時,作上述表示。

  林鄭月娥說,法治是香港的根基與成功的命脈,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法治社會的重要元素。香港的執(zhí)法不會因為個人、機構或企業(yè)的身份而有所改變,執(zhí)法部門采取的行動,亦非針對某些媒體或媒體的立場。

  林鄭月娥指出,每次香港執(zhí)法部門采取的行動都是基于長時間的調查搜證,由特區(qū)政府律政司作出獨立檢控決定,再交由法庭按照法律及證據作出裁決。

  她又表示,留意到某些西方機構及政府在不了解香港法律、亦不掌握證據的情況下妄下定論,甚至要求特區(qū)政府“釋放被捕人士”,這是在踐踏法治。

  林鄭月娥強調,在香港基本法下,人權和自由受到充分保障,但自由不是絕對的,傳媒不能凌駕法律,不能以新聞自由作為違法保護罩。對于違法行為,執(zhí)法部門有必要采取行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