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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開展社會救助改革創(chuàng)新試點

  為進一步推進社會救助工作改革創(chuàng)新,加快形成覆蓋全面、分層分類、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格局,省民政廳日前下發(fā)通知,將開展社會救助改革創(chuàng)新試點工作,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推動形成“資金+物質+服務”救助模式。此次改革創(chuàng)新試點期限為一年左右,2023年11月底前完成試點任務。

  通知要求,每個設區(qū)市結合實際選擇1~2個試點方向,確定1~2個縣(市、區(qū))作為試點單位。試點方向包括:針對低保對象的困難類型和個性化需求,采取“救助+醫(yī)!薄熬戎+教育”“救助+就業(yè)”“救助+住房”等方式實施綜合社會救助措施;聯動家庭、社區(qū)、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群體為低收入人口中的兒童建設關懷支持的社區(qū)環(huán)境;促進基層黨建和社會救助深度融合;實施以幫就業(yè)、幫就學、幫就醫(yī)、幫安居和扶貧困、扶老幼、扶傷殘、扶志氣為主要內容的服務項目;搭建困難群眾民生訴助微平臺,開發(fā)民生訴助APP,發(fā)布困難群眾“微心愿”,引導社會力量為困難群眾提供“一對一”“多對一”的微服務。

  試點方向還包括:通過“政府+社會”“專業(yè)+志愿”“個案+整體”的服務模式,為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中的老年人提供救助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為困難對象提供基礎信息建檔、健康監(jiān)測、日常照料、衛(wèi)生保潔、個人保障、專業(yè)保健、心理慰藉等救助服務;幫助低保對象、重點幫扶對象、低保邊緣對象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癱瘓在床的人員解決住宿、飲食、照料、醫(yī)療、護理等困難;建立低保家庭健康檔案,探索實施“清單式”救助服務等。(記者 潘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