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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布多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十大案例

  近日,記者從省市場監(jiān)管局獲悉,今年以來,省市場監(jiān)管局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zhí)法行動,突出重點領域、重點行業(yè)、重點人群、重點地區(qū)、重點商品,嚴厲打擊各類不正當競爭行為。截至6月底,共立案查處不正當競爭案件83件,罰沒款938.25萬元。

  省市場監(jiān)管局公布如下10個示范性強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福建省一生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在經營普通食品過程中,當事人通過微信向代理商發(fā)送的宣傳資料中含有能防癌抗癌、降血壓、降低膽固醇等疾病預防、治療功效的內容。當事人無相關材料證明其所經營的“顏如韻”產品具有上述宣傳功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福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88萬元。

  案例二:云哈里(廈門)商貿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當事人虛假宣稱其所銷售的云哈里磁療振動按摩鞋具有打通微循環(huán)、改善神經衰弱和睡眠、改善緩解高血壓等功能及療效。客戶在小程序商城付款1913元購買一雙云哈里磁療振動按摩鞋后,成為分銷商,具備獲取銷售獎勵(傭金)的資格,其中,直接銷售獎勵(一級傭金)為200元/雙,間接銷售獎勵(二級傭金)為100元/雙。

  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廈門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其虛假宣傳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對其傳銷行為并處罰款50萬元,合計并處罰款70萬元。

  案例三:福州市倉山區(qū)維多利亞醫(y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通過在其經營場所懸掛燈箱、設置宣傳廊等方式,為其聘用的梁某某、李某兩名醫(yī)生杜撰了“中華醫(yī)學美容協會理事、中國醫(yī)師協會整形?茣䥺T”等宣傳內容,欺騙誤導前來就診的消費者。查明其藥房有過期藥品,以及購進YAG激光治療機等醫(yī)療器械時未建立并執(zhí)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福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過期藥品,對其虛假宣傳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對其銷售過期藥品行為并處罰款10萬元,合計并處罰款30萬元。

  案例四:張某刷單炒信虛假交易案

  為提升其經營網店的商品點擊率和店鋪信譽,組織員工刷單進行虛假交易,刷單成功后每單付給客戶傭金5元至9元不等,共組織了1161單,刷單額458861元。另查,當事人開展經營活動未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屬無照經營。莆田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其虛假交易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對其無照經營行為并處罰款500元,合計并處罰款20.05萬元。

  案例五:莆田市鼎達康貿易有限公司刷單炒信虛假交易案

  當事人委托客戶使用個人淘寶賬號購買其經營網店銷售的商品,通過寄遞包有小禮物代替實物的郵寄包裹,讓他人做出好評完成交易,構成一個完整的虛假交易流程。莆田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

  案例六:福清兆榮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不正當有獎銷售案

  當事人為推廣“建發(fā)大唐養(yǎng)云公館”房地產項目,開展有獎銷售,最高獎獎品為百達翡麗手表1塊,采購預算為16.8萬元。參與條件為老業(yè)主、新客戶及相關經紀人通過購房、到訪驗資或介紹新客等方式獲取抽獎資格,但是當事人又在7家福清本地微信公眾號將參與條件變更為前1000名通過手機游戲集齊福袋的用戶也可獲取抽獎資格。其行為違反了《規(guī)范促銷行為暫行規(guī)定》,福清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萬元。

  案例七:廈門市思明區(qū)喜樂興百貨店不正當有獎銷售案

  當事人通過有獎銷售的形式開展珠寶飾品的銷售活動,凡消費者在其經營場所購物消費滿200元以上就可以參加抽獎,但現場未設立有獎銷售公示欄或廣告,未明確公布對消費者兌獎有影響的“獎項種類、獎品數量或者中獎概率”等信息,現場也未發(fā)現當事人建立記錄設獎規(guī)則、公示信息、兌獎結果、獲獎人員等內容的檔案。

  依據《規(guī)范促銷行為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廈門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5萬元。

  案例八:霜韻子(廈門)貿易有限公司不正當有獎銷售案

  當事人為吸引顧客,在2021年淘寶“雙11”活動期間采用謊稱有獎的方式進行銷售,公布的中獎名單(第1名至第200名)是其讓工作人員導入的舊的訂單編號,并無實際統計中獎名單,且現場陳述前3名交易訂單承諾贈送的戴森吹風機并未送出,對實際交易成功付款第1名到第10名及全場實際交易金額第1名的顧客也沒有按活動規(guī)則給予相應獎勵。廈門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萬元。

  案例九:福州世茂嘉年華置業(yè)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當事人在銷售閩侯南通世茂璀璨濱江商品房項目時,通過微信公眾號中推送的微信網文,向購房人宣傳其銷售的108平方米復式商品房、87平方米復式商品房有增加房間贈送面積(與政府批準規(guī)劃不符),誤導客戶處置占有與設計規(guī)劃不符的空間和公共部位。另查明,當事人使用以格式條款免除自己違約責任的合同。閩侯縣市場監(jiān)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其虛假宣傳行為并處罰款76萬元,對其合同違法行為并處罰款7000元,合計并處罰款76.7萬元。

  案例十:龍巖融鑫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當事人在明知其銷售的“觀樾臺”疊拼戶型在交房時無地下夾層及無二樓南側臥室且未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在裝修體驗館內將客廳上空面積約30平方米的挑空位置用水泥倒板,裝修成為一個主臥及一個次臥,并設立地下夾層(約80平方米),并在地下夾層的樓梯上貼著“業(yè)主自拓空間非交付標準,實際交付時無此夾層,業(yè)主需委托第三方進行改造”的提示。龍巖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0萬元。(記者 林智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