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7月4日電(董文靜)為增強社會大眾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凝聚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保護合力,近日,長樂法院開展謝某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庭審觀摩活動;顒友埐糠秩舜蟠、政協(xié)委員,區(qū)司法局、區(qū)林業(yè)局等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干部群眾代表等共50余人參加。
長樂檢察院指控,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間,被告人謝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在長樂某地山上采取設(shè)置捕蛇網(wǎng)、繩套陷阱等禁用的捕獵工具和方法獵捕野生動物,共捕獲白鷴1只、眼鏡王蛇4條、小麂3只、舟山眼鏡蛇1條、野生滑鼠蛇2條,并將其中部分野生動物出售獲利3600元。
經(jīng)鑒定,白鷴、眼鏡王蛇屬于國家二級保護物種,核定價值共計2.5萬元;小麂、滑鼠蛇(野外種群)及舟山眼鏡蛇屬于列入《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三有”保護動物,核定價值共計10600元。
長樂檢察院以謝某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提起公訴,同時就謝某某造成的野生動物資源生態(tài)功能損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謝某某賠償35600元。
本案由三名審判員與四名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審理。庭審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合議庭按照庭審程序就被告人謝某某涉嫌的犯罪事實展開調(diào)查,控辯雙方就證據(jù)、量刑情節(jié)、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和理由等充分發(fā)表意見。被告人謝某某自愿認罪認罰,表示愿意退出違法所得,并就造成的野生動物資源生態(tài)功能損失進行賠償。
整個庭審過程秩序井然、節(jié)奏流暢。觀摩庭審人員聚精會神,緊跟庭審節(jié)奏,認真關(guān)注庭審細節(jié)。合議庭將在充分討論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就案件事實、法律適用等方面的意見后,擇期對本案宣判。
法官說法:此次庭審觀摩活動所選取的案件具有代表性和教育意義。野生動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獵捕野生動物不僅破壞生物多樣性和生態(tài)平衡,野生動物流入市場、進入餐桌還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我國嚴格保護野生動物,獵捕、販賣、運輸、收購野生動物等行為均有可能觸犯刑法。望每個群眾都能知法、守法,以免突破法律底線,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zāi)。(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