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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藏在“電子煙油”里的新型毒品

  中新網福建新聞5月16日電(黃時雯)近年來,隨著電子煙的興起,特別是各種外表獨特、口味豐富的電子煙的推出讓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吸食電子煙。而不法分子就利用這一點,讓新型毒品趁虛而入,在電子煙的煙油中添加了人工合成的大麻素,打著“合法上頭”的標簽,讓這類外表酷似普通電子煙,實則煙油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的新型毒品流入市場。近日,臺江法院就審結了一起涉合成大麻素新型毒品案件,該案被告人王某依法被判處刑罰。

  2021年間,陳某、鄭某等人與被告人王某聯系,欲通過王某購買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被告人王某收到毒資后即通過快遞寄送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及煙油。后王某因販賣毒品被公安機關抓獲,民警從王某經營的店內查獲106.165克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煙油及煙彈。經鑒定,上述查獲的電子煙煙油均檢出合成大麻素成分ADB-BUTINACA、MDMB-4en-PINACA,其中ADB-BUTINACA 含量為 0.07-1.47‰,MDMB-4en-PINACA 含量為0.31-5.89‰。

  臺江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國家禁毒管理法規(guī),明知合成大麻素是毒品仍予以販賣,數量達 112.965克,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說法:合成大麻素類物質是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2021年我國正式將整類合成大麻素列入《非藥用類麻醉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這意味著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屬于我國法律意義上的毒品,實施販賣合成大麻素制品的行為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在現實中,電子煙煙油因為便于運輸、吸食成為合成大麻素重要載體,此類新型毒品比植物大麻毒品更易成癮,普通人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后,易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等癥狀,長期食用甚至會危害生命的安全。在此提醒大家,要提高警惕,不要因為一時好奇心嘗試此類“上頭電子煙”等新型毒品而誤入歧途,同時,售賣“上頭電子煙”就是販毒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