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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口的攝像頭能不能安?

  中新網福建新聞5月12日電(葉水清)現(xiàn)如今,不少家庭或個人為了更好地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會選擇在自家門前屋內安裝攝像頭等監(jiān)控設備,方便自己能實時便捷地查看住所內部或周圍的情況?僧敯惭b的攝像頭拍攝范圍覆蓋到鄰居門前,也記錄著鄰居出入、通行等個人生活日常時,是否會構成侵權,又該如何處理呢?近日,閩侯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而引發(fā)的相鄰糾紛案,讓我們一起來一探究竟。

  案情回顧:小黃家住某小區(qū)2308單元,住宅位于走廊南面,入戶門朝北。小陳住其隔壁2309單元,住宅位于走廊西面,入戶門朝東,兩戶共用一走廊。2021年8月,小黃發(fā)現(xiàn),小陳不知道在什么時候,在入戶門上方安裝了一個攝像頭,而小黃家的入戶門區(qū)域正好在該攝像頭的拍攝范圍內。小黃認為,該攝像頭會記錄到其個人活動,侵犯其隱私,經主動溝通協(xié)調無果后,也多次向物業(yè)、城管部門及相關單位反映情況。但小陳始終置之不理,也拒不整改,小黃遂將小陳訴至法院,要求小陳拆除該攝像頭。

  閩侯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黃與小陳作為相鄰業(yè)主,兩戶共用走廊,進出自家房門均需經過一段公共區(qū)域,小陳雖辯稱安裝攝像頭是為了防盜等安全考慮,但該監(jiān)控范圍也覆蓋到小黃的入戶門區(qū)域,時刻記錄著小黃及其家人的進出門行蹤、家庭訪客、生活習慣等個人信息,違背了鄰居小黃的本人意愿,侵犯了小黃的隱私權,故判決小陳應拆除其住宅入戶門口上方的攝像頭。

  法官說法:本案中,小陳主張其在自家入戶門上方安裝攝像頭只是出于加強自我防護需要,但小黃認為小陳的上述行為侵犯其隱私權。判斷小陳安裝攝像頭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小黃的隱私權,應進行綜合考量:第一,入戶門口區(qū)域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共區(qū)域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該區(qū)域主要由本層人員日常進出使用,而本案中攝像頭攝錄范圍為特定的兩戶家庭。第二,根據(jù)現(xiàn)場調查,該攝像頭可以完整監(jiān)控、攝錄小黃家庭進出通行、訪客情況等不愿為他人知悉的私人信息、活動和習慣等,對小黃及其家人的居住安寧造成了侵擾,故小陳的行為侵犯了小黃的隱私權,該攝像頭應予以拆除。

  法官提醒: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但權利人在行使權利時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且應自覺遵守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則規(guī)范。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居民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在加強自身安全保護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要在維護自身安全和尊重他人隱私之間取得平衡。在住宅門口安裝監(jiān)控設備,應取得鄰居同意,在安裝前應盡到妥善的注意義務,安裝的位置及角度應避免拍攝、窺視到其他住戶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避免侵犯公共利益、他人隱私等合法權益。鄰里之間應當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在出現(xiàn)糾紛時,也應多換位思考、友好協(xié)商,共同維護和諧融洽的鄰里關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