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新聞3月29日電(洪屹濤)近日,由廈門北開往蘭州的Z126次列車上,一男子醉酒后在車廂內大聲喧嘩,不斷騷擾鄰座旅客,甚至辱罵推搡前來勸阻的乘警及列車工作人員,嚴重擾亂了列車的公共秩序。最終,該男子被鐵路警方處以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8日17時許,由廈門北開往蘭州的Z126次列車運行在武昌至信陽區(qū)間,正在開展車廂巡視的廈門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乘警方清建接到列車長報稱:2號硬座車廂內有一男子飲酒后在車廂內大聲喧嘩,影響同車廂旅客休息,嚴重擾亂了車廂秩序。接報后,方警官立即前往事發(fā)車廂進行處置。
到達現場后,方警官發(fā)現該男子渾身酒氣,大喊大叫,不斷騷擾鄰座旅客,見此情形,方警官立即上前制止,并依法警告該男子不得大聲喧嘩,影響其他旅客休息。但該醉酒男子對乘警的多次警告置之不理,繼續(xù)大吵大鬧,為了維護車廂的正常秩序,方警官決定將該男子帶至餐車醒酒。在前往餐車的過程中,該男子情緒激動,拒不配合,不時辱罵并推搡民警和列車工作人員,該男子被帶至餐車后,多次言語挑釁過往的旅客,乘警恐危及周圍旅客的人身安全,遂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進行約束。
經了解,該男子姓劉,早上8時許從莆田站上車后,便一直在座位上飲酒,獨自喝下了一整瓶白酒,醉酒后情緒失控,嚴重擾亂了列車內的正常秩序。列車到達信陽站后,乘警依法將劉某移交信陽車站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最終,劉某因尋釁滋事被鐵路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廈門鐵路警方溫馨提示:廣大旅客乘車出行,盡量不飲酒或少飲酒,遵守列車乘車秩序,醉酒滋事不僅會給他人帶來困擾,自己也將面臨法律嚴懲,旅途漫漫,請勿貪杯,文明出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