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新聞2月10日電(黃金枝)永泰法院有一張“傳家照片”,每一個新入職的干警,都會來聽聽照片中一位傳奇人物的故事,感悟先進事跡,汲取奮進力量。
青澀的模樣,樸實的笑容,合照中這位傳奇人物叫劉景欽,是曾在永泰法院嵩口法庭任職的一名老法官,在法院工作期間于1959年5月獲評“全國司法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
劉景欽同志工作過的法庭,就是嵩口法庭舊址,坐落于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zhèn)——嵩口古鎮(zhèn),是目前全省僅存的保存較好的法庭舊址。
從鎮(zhèn)上大道拐進街巷之中,就看到法庭舊址靜默挺拔地佇立在嵩口老街里,午后的暖陽為她鍍上溫柔的金黃色,于熙熙攘攘中散發(fā)著她特有的人文氣息。
推開褪去華彩的木門,走進舊址,經年塵封的氣息彌散開來,拾階而上,墻上懸掛的幾張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驀然感受到一股莊嚴肅穆的氣息鋪面而來,一下把我拉進了時光的記憶……
1952年,劉景欽初到法院工作,1959年間被派駐到嵩口法庭。當時法院人員緊張,法庭僅配備一名工作人員,而法庭處在化解矛盾糾紛第一線,承擔著轄區(qū)大量民事案件的審理工作,他一人身兼“審判員、書記員、法警、通訊員、統(tǒng)計員、保管員、衛(wèi)生員、炊事員”八職,被稱為“司法行政工作的多面手”。
當時法庭管轄5個鄉(xiāng)鎮(zhèn)64個行政村,地域分散,交通不便,而法庭條件艱苦,沒有可供出行的交通工具,下鄉(xiāng)辦案只能靠步行,面對這樣的情況,劉景欽法官秉持“苦干、實干加巧干”的精神,積極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總結出了一套自己的辦案技巧。
嵩口每月的初一、十五是傳統(tǒng)的“趕圩日”,每逢這兩天前后,嵩口街市人頭涌動。劉景欽法官根據(jù)這個習俗,將轄區(qū)分為“一點兩片”,趕圩日前后兩三天在法庭接訴接訪,處理案件;趕圩日后攜卷走村入戶,開展巡回辦案、糾紛調解、法律宣傳等工作。巡回辦案期間,他時常只帶著案卷材料和行軍包、棉被跋山涉水,一件衣服也是來回翻面換著穿,足跡遍布了嵩口法庭整個轄區(qū),一步一個腳印走出了轄區(qū)的安全、穩(wěn)定之路,深受群眾的贊揚。
夕陽燦燦,冬風瑟瑟。坐在舊址的四角涼亭下,回望劉景欽法官走過的歷程、戰(zhàn)勝的困難,我看到了老一輩法院人的工作不易,他的奉獻、吃苦精神和為民情懷、使命意識,像陽光、像清風滲透進我的心里、骨子里,激勵我如何擔起使命,接續(xù)前行……
走出舊址時恰逢日暮西山,老街上的路燈逐漸亮起,間或有煙火氣飄散其中,漫步其間,恍若穿行在不曾抵達過的悠遠的過去;仡^看了一眼法庭舊址,不禁感嘆,還好,你還在。
時光流轉,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從篳路藍縷到方興未艾,時代在變,司法為民的初心使命不變。新一代的樟法人,在黨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傳承賡續(xù)著老一輩法官的紅色基因,奮力為司法事業(yè)傾注青春熱血,就像一朵朵小浪花,隨著歲月更迭不斷奔涌向前,終將匯聚成推動永泰法院高質量發(fā)展的磅礴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