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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與閩清法院聯(lián)合開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法律大講堂活動

  中新網福建新聞6月13日電(康雨晴)為全力營造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日前,福州中院、閩清縣委政法委及閩清法院到塔莊鎮(zhèn)坪街村開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法治宣傳活動。

  福州中院民一庭庭長、三級高級法官黃東旭,福州中院服務和保障鄉(xiāng)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集美,閩清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吳筱洲及民事審判業(yè)務骨干等參加活動。

  講座上,來自福州中院和閩清法院的四名業(yè)務骨干分別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新規(guī)解讀》《聊一聊“一錘定音”的小額訴訟程序》《保證擔保的法律風險及防范》《提高警惕,預防網貸風險》為主題,對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進行講解,并現(xiàn)場提供法律咨詢,為群眾答疑解惑。

  活動旨在引導農村廣大干部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共同營造法治鄉(xiāng)村氛圍,引領文明鄉(xiāng)村建設。村民們紛紛表示,在家門口學習《民法典》,既能了解到很多實用的法律知識,也增強了解決問題用法的意識。

  接下來,閩清法院將持續(xù)發(fā)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以豐富多樣的普法形式將民法典知識送至村居院壩、田間地頭,助力鄉(xiāng)村法治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