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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介紹楊智淵案:判決書已送達 家屬探視將依法辦理

  中新社北京9月11日電 (記者 李雪峰 楊程晨)臺灣居民楊智淵近日被以分裂國家罪一審宣判,國務院臺辦發(fā)言人陳斌華11日表示,該案判決書已依法送達楊智淵及其辯護人;關于家屬探視事宜,有關部門將依法辦理。

  近期,陳斌華曾應詢介紹,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楊智淵犯分裂國家罪一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依法開庭審理,于8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楊智淵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11日舉行的國臺辦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陳斌華表示,楊智淵是有關司法機關根據(jù)他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分裂國家罪依法判處。楊智淵及其辯護人的各項訴訟權利都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依法公開了案件的辦理、審理情況。

  被問及八旗文化總編輯李延賀近況,陳斌華回應,據(jù)了解,李延賀目前身體情況良好,大陸有關部門將依法審理該案。至于“大進滿88號”洪姓船長案件進度,發(fā)言人稱,有關部門正在處理,會依法依規(guī)予以處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