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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中院:聯合多部門出臺金融糾紛協同化解工作指引

  中新網福建新聞9月6日電(葉亞璇 羅志強)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中院與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三明監(jiān)管分局、中國人民銀行三明市分行聯合制定出臺金融糾紛協同化解工作指引。該工作指引明確,創(chuàng)新升級三明市金融糾紛協同化解示范中心,并在各縣(市、區(qū))級參照成立金融糾紛協同化解中心,全力構筑全市金融糾紛協同化解一體推進格局。通過建立健全示范調解和集中調解機制,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促進金融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在金融領域探索建立"調解組織訴前調解+金融案件執(zhí)前督促"分層解紛模式,著力打造"源頭自律、實質解紛、會商共治、脫困助生" 全流程的操作指南,引導金融機構建立主動履行提升信用評價、優(yōu)化信貸準入、無產執(zhí)行自主核銷等靈活服務措施。

  堅持公共服務惠民導向。明確金融機構不主張律師費、中心不另收服務費用、法院不收取程序費用。

  增設執(zhí)前糾紛化解路徑。明確申請執(zhí)行案件納入受理范圍,專章規(guī)定執(zhí)前案件治理工作流程,規(guī)范執(zhí)前督促履行文書樣式。

  構建主動履行激勵機制。探索建立主動履行與提升信用評價掛鉤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貸款分類管理;為有信貸需求且自動履行完畢債務的當事人打通重獲信貸支持通道。

  聯動配套多元工作舉措。引入大數據失聯修復平臺,對失聯空號一鍵修復。探索建立與零工市場的雙向對接機制,為前來調解的借款人提供就業(yè)渠道增加收入來源。通過“司法建議+監(jiān)管建議書”方式,促進金融機構增強預防金融風險意識。

  2023年9月,三明中院聯合相關部門共同成立金融糾紛協同化解示范中心。截至目前,中心累計受理15家銀行共1113件案件,到場調解成功率高達94.29%,調解成功金額4833.85萬元,為當事人節(jié)省訴訟費用70余萬元。2023年以來,全市法院涉金融機構糾紛較同期減少2579件,比降31.5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