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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鑒“假馬”競標規(guī)則 提升破產財產處置效益

  中新網福建新聞6月12日電(吳娉婷)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qū)人民法院在辦理某實業(yè)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中,借鑒引入“假馬”競標規(guī)則,成功將企業(yè)資產價值由負轉正,充分實現(xiàn)債務人財產最大化,有力保障了債權人合法權益。這也是全市首個在破產清算案件中引入“假馬”規(guī)則的案件。

  術語“假馬”最初源自一項捕獵技術,為了有效獵殺,獵人會隱藏在一匹真馬或類似馬道具背后進行潛伏并悄悄接近獵物。用作掩護獵人的這匹馬兒就被成為“假馬”。在破產語境中,“假馬”競拍規(guī)則系借用假馬競拍人的引入來吸引其他競購方參與競拍,并通過公開競價市場的積極營造,求取破產財產出售的最優(yōu)報價。從某種程度上而言,“假馬”的存在意義是吸引“真馬”出現(xiàn),“假馬投資人”很可能不是最終的買方。

  據了解,某實業(yè)公司是一家主要經營汽車及汽車配件銷售、汽車租賃、汽車裝潢等的民營企業(yè)。由于經營不善,某實業(yè)公司債務規(guī)模急劇擴大,最終資金鏈斷裂陷入經營危機。2024年3月,城廂法院受理某實業(yè)公司破產申請,并指定福建大涵律師事務所為該實業(yè)公司管理人。

  受理該案后,城廂法院及時指導破產管理人對公司財產狀況進行全面調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擁有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30%的股權,但經評估該對外投資股權價值處于負值狀態(tài),無法有效變現(xiàn)。

  “雖然當前我們國內的‘假馬’競標規(guī)則多數運用在重整程序中,換個角度想,我們能否突破常規(guī),將它移植運用在對破產清算財產的處置上。”于是,破產法官指導管理人借鑒“假馬”競拍規(guī)則,創(chuàng)新適用“線下承諾出價+線上拍賣競價”的方式,確定該股權的公允價值。

  “如果你能增持30%的股權,將有力掌握公司的控制權……”在法官指導下,管理人與該汽車銷售服務公司的另一股東積極溝通,動員其作為意向買受人(即“假馬”)參與報價,并與其約定優(yōu)先購買權,即其他買受人必須以高于“假馬”買受人的報價才能競得上述股權,否則“假馬”買受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競得股權的權利。

  后以“假馬”出資額作為競拍基準價,將上述30%的股權進行公開拍賣,最終溢價成交,由“真馬”競得股權。

  “引入‘假馬’競標模式,通過設定競標低價,吸引報價更優(yōu)的意向競購方參與公開競標,借助市場價格機制實現(xiàn)破產財產出售價格最大化,不僅能有力提高債權人的受償率,也能大大提升破產財產處置效率!逼飘a法官劉法官說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