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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臺江區(qū)檢察院開展“共護未來3·15消費者權益保護”系列普法活動

  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3月14日電 為提高未成年人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增強他們的法治理念,學會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樹立正確、健康的消費觀念,在“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臺江區(qū)檢察院在“青蕾之洲”普法基地、福州市群眾路小學分別開展“共護未來3.15消費者權益保護”系列普法活動。

  在“青蕾之洲”普法基地,檢察官先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介紹了什么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為消費者,我們有哪些權利,當權利收到侵害時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互動問答環(huán)節(jié),同學們快速準確地回答了消費者權益的相關問題。最后,同學們繪制了主題的海報。他們用畫筆表達了自己對消費者權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認識。

  在福州市群眾路小學,區(qū)檢察院在福州市群眾路小學開展“爭當維權小先鋒”普法宣講活動。檢察官介紹了什么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貼近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和有趣的互動問答,深入淺出地向學生們講解消費者享有的權利,發(fā)生消費爭議時的維權途徑,購物時應當注意保留的憑證等,引導學生們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做學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隨后開展互動問答,引導同學們將所學到的知識運用的生活實踐中,讓同學們進一步加強維護自身消費權益意識,正確處理消費糾紛。

  黃同學表示“通過今天檢察官阿姨的講課,我更進一步了解維護自身權益的方法,提高了我自己的維權意識。比如在購買學習用品時,要購買有廠家標識合格的產(chǎn)品,爸爸媽媽在買冰箱、電視機時,要保留發(fā)票、小票等,學會計算‘三包’的時間,我感覺的收貨很多。”

  檢察官何紅麗表示:“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我們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系列普法宣傳,希望同學們樹立正確消費觀念,拒絕購買不合格產(chǎn)品。提醒同學們購買產(chǎn)品時,保留購物憑證,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臺江區(qū)檢察院通過系列活動,讓同學們增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知識,更讓他們學會了如何成為一個有智慧的消費者。臺江區(qū)檢察院不斷推動未成年保護普法工作走深走實,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