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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樓法院提醒:新春團聚莫添“賭”

  中新網福建新聞2月21日電(張?zhí)?林宗汶)“天下之傾家者,莫速于賭;天下之敗德者,亦莫甚于賭!贝汗(jié)將至,親朋好友聚會常常以打麻將、打牌作為娛樂活動。娛樂消遣無傷大雅,但若超過了限度,娛樂就變了味道,變成了賭博。賭博不僅是一般的違法行為,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聚眾賭博 不可!

  2022年3月2日22時許,被告人楊某某、陳某甲、王某伙同蔣某某、劉某某(均另案處理)經事先預謀合股作為莊家,在福州市某公園內,聚集陳某乙、李某某等20余人(另案處理)以“32張撲克牌小牌九”的方式進行賭博。當晚由蔣某某負責摸牌開莊,劉某某負責賠付賭資,被告人楊某某、陳某甲負責清點賭資,被告人王某負責望風,當日23時許被告人王某、楊某某、陳某甲被公安民警抓獲,涉案賭資約15萬元。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楊某某、陳某甲以盈利為目的,聚眾賭博,賭資達人民幣15萬元,三名被告人行為均構成賭博罪,綜合考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認罪悔罪情況、過往前科等法定及酌定量刑情節(jié),依法以賭博罪判處各被告人七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以相應的罰金。

  法官提醒: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yè)的行為。其中,“以營利為目的”是指參與賭博的人是以獲取金錢或者財物為目的!熬郾娰博”是指較多的人糾集在一起進行賭博的行為!耙再博為業(yè)的”,是指以賭博為常業(yè),即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行為。從古至今,無數(shù)鮮活的案例告訴我們,賭博害人害己,常賭必輸。在此提醒大家,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遠離賭博活動,文明生活。

  利用微信群開設賭場 不可!

  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10日,被告人陳某星伙同陳某鈦、黃某華等人(均另案處理),在福州市長樂區(qū)某單元內,建立專門用于賭博的“蘭亭序”微信群,以微信搶紅包比大小的方式進行賭博,群內參賭人員通過將所搶紅包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相加形成點數(shù),然后將點數(shù)進行比大小參與賭博,參賭人員約100余人。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星參與開設賭場,情節(jié)嚴重,構成開設賭場罪,綜合考慮被告人陳某星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認罪悔罪情況、退出違法所得、預繳罰金等法定及酌定量刑情節(jié),依法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星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官提醒:生活中,在逢年過節(jié)等重要時刻,許多人為了“生活儀式感”,會在微信群里發(fā)微信紅包予以慶祝。但如果借助搶微信紅包,根據(jù)紅包尾數(shù)相加所得點數(shù)進行比大小,并因此產生金錢輸贏,其實質仍是賭博。需要注意的是,微信群屬于網絡場所,如果他人利用該網絡場所進行開設賭場,可能涉嫌開設賭場罪。本案中,三名被告人組建專門用于賭博的微信群,屬于開設賭場的行為。網絡并非不法之地,作為微信群管理人員,應當恪守法律規(guī)定,管理好群成員,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空間進行賭博、傳播淫穢物品等。

  利用直播平臺開設賭場 不可!

  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2021年2月至2021年10月間,被告人杜某某作為湖南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經同擔任公司運營總監(jiān)的被告人劉某等人商議利用網絡直播平臺推出的“上上簽”概率性抽獎禮物機制,私設賠率并在公司控制的直播平臺主播房間內,與平臺用戶葉某某、范某某、潘某等參賭人員進行對賭并通過微信進行賭資兌付。被告人佘某、李某作為公司運營副總監(jiān)負責協(xié)助被告人劉某進行賭資支付結算并管理公司人員,被告人唐某、謝某、何某作為公司財務人員、被告人謝某邦作為公司出納,均負責代為進行賭資計算并支付結算。經平臺統(tǒng)計,上述頻道在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2021年2月至2021年10月間涉案賭資累計6869萬余元。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杜某某等人在網絡上開設賭場,賭資高達人民幣6869萬余元,均屬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綜合考慮被告人杜某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認罪悔罪情況、退出違法所得、預繳罰金等法定及酌定量刑情節(jié),依法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杜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至五年八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相應罰金。

  法官提醒:本案是典型的利用網絡開設賭場案件。近年來,隨著網絡的發(fā)展,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空間隱蔽性強、覆蓋面積大、人員多等特點,在網絡空間內開設虛擬賭場,吸引賭客進行賭博。利用互聯(lián)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shù)據(jù),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上的開設賭場:1、建立賭博網站并接受投注的;2、建立賭博網站并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3、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4、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廣大網民群眾,決不可在網絡上開設賭場,避免受到刑法苛責。

  近三年來,鼓樓法院共審結賭博類犯罪54件,其中賭博罪5件,開設賭場罪49件,有力地打擊了此類犯罪行為,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huán)境貢獻司法力量。賭博是社會毒瘤、罪惡之源,“十賭九輸”,輸?shù)舻牟粌H是金錢,還有人生。新春佳節(jié)將至,特別提醒廣大群眾,要充分認識賭博的危害性、欺騙性,親友在進行娛樂活動的同時,要時刻注意防賭、禁賭,團聚之際切莫添“賭”,開開心心過好團圓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