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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法院審結一起涉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1月18日電(陸慧敏)日前,福建省南平市政和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涉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并當庭宣判。被告人蒙某某、黃某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責令二人在市級以上主要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蒙某某、黃某某在政和縣石屯鎮(zhèn)某山場使用捕鳥網(wǎng)捕獵了5只畫眉鳥飼養(yǎng)在住處,后被民警查獲。經(jīng)鑒定,二人所捕獵的畫眉鳥為雀形目噪鹛科畫眉鳥,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5只畫眉鳥價值共計25000元。

  2023年3月2日,政和縣人民檢察院向政和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立案后依法組成七人合議庭。

  政和法院經(jīng)公開審理認為,被告人蒙某某、黃某某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在禁獵期禁獵區(qū)使用禁獵工具,非法捕獵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系共同犯罪。二人行為破壞了生態(tài)系統(tǒng)平衡,破壞了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故作如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