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2日訊(通訊員 王芳)隨著數字經濟快速發(fā)展,新技術、新業(yè)態(tài)、新模式層出不窮,知識產權產業(yè)邊界不斷擴張,權利鏈條不斷延伸,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呈現隱蔽化、復雜化、多樣化趨勢。今年來,鼓樓法院共審理涉數字經濟新類型案件50余件。
私設服務器經營盜版網絡游戲
以營利為目的侵犯著作權
近年來,網絡游戲的市場規(guī)模持續(xù)快速擴大,已經成為熱門的數字經濟增長點和重要的網絡文化新業(yè)態(tài)。由于開發(fā)一款網絡游戲的難度大、成本高、時間長,而山寨一款網絡游戲的門檻低、付出少、回報快,巨大的經濟誘惑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以身試法,導致網絡游戲領域知識產權侵權現象高發(fā),影響網絡游戲產業(yè)長遠健康發(fā)展,需要司法機關依法予以懲治。
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郭某以營利為目的,在未經被害公司的許可下,利用從網絡上獲取的游戲服務器端,在互聯網上開設游戲私服網站并建立QQ群、提供修改被害單位游戲客戶端軟件的登錄器供用戶下載,通過技術修改、使用戶在登錄游戲后指向非法運營網絡游戲服務器端。游戲玩家對私服游戲進行充值時,通過其他支付平臺付款,平臺在扣除相應手續(xù)費后,將上述款項轉到郭某綁定的收款賬戶。經福建省版權局認定,涉案游戲私服程序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的游戲程序。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其計算機軟件,非法經營數額達人民幣739433元,情節(jié)特別嚴重,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結合被告人的罪行、量刑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等,判處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責令其刪除存儲介質中的盜版軟件。
司法實踐中,“私設服務器”是網絡游戲最常見的侵權方式之一,即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破壞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互聯網游戲作品的技術保護措施、修改作品數據、私自架設服務器,運營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互聯網游戲作品,從而牟取利益的行為,其實質就是盜版網絡游戲,是一種“搭便車”的行為。對此,有必要依法采取刑事處罰措施來打擊危害后果嚴重的私服行為,以促進網絡游戲產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對侵權人依法定罪量刑、對涉案財物依法進行處置,既懲治了犯罪分子,又保護了受害企業(yè),為網絡游戲產業(yè)營造了安全的發(fā)展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