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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寧檢察:支持起訴+庭前調解 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中新網福建新聞8月18日電(黃曉琴 徐琳珊)“檢察官阿姨,我的病慢慢好了,九月份就可以重新上學了,我又可以和同學們玩了!”看著孩子憧憬未來的眼神和臉上洋溢的歡喜,承辦檢察官無比欣慰。

  近日,泰寧縣檢察院以支持起訴方式,幫助一名未成年人通過民事訴訟追索撫養(yǎng)費、醫(yī)療費,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張某強系陳某花與張某忠婚生次子,2016年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協商離婚,雙方約定:張某強由母親陳某花負責撫養(yǎng),父親張某忠每月支付撫養(yǎng)費500元,醫(yī)療費、學費雙方各承擔一半。2020年,張某強突發(fā)重疾,經診斷為尿毒癥,先后住院治療6次。因治療費用較高,陳某花與張某忠多次就撫養(yǎng)費、醫(yī)療費的負擔問題進行協商,最終張某忠同意提高撫養(yǎng)費標準,但其實際支付至2022年2月份后便以各種理由不再支付。張某強治療期間進行了腎臟移植手術,前后產生的醫(yī)療費及其他費用高達30余萬元,其父張某忠在僅支付3.3萬元醫(yī)療費后便不再履行任何義務,為挽救張某強年幼的生命,陳某花只得拼盡全力四處籌借醫(yī)療費,母子二人生活舉步維艱。

  今年7月,張某強及其法定代理人陳某花從檢察宣傳中了解到檢察機關有支持起訴的職能,于是找到泰寧縣檢察院申請支持其要求張某忠履行法定義務、及時支付撫養(yǎng)費和醫(yī)療費等費用的訴求?紤]到張某強年紀尚小,陳某花文化水平較低、法律知識缺乏,承辦檢察官幫助其制作了支持起訴申請書,并對案件進行了多方調查取證。同時,通過走訪民政、紅十字會、關工委等部門,了解救助幫扶政策,協助張某強向關工委申請困難學生補助金。

  2023年8月1日,泰寧縣檢察院就張某強追索撫養(yǎng)費、醫(yī)療費一案向泰寧縣人民法院送達《支持起訴書》后,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提升司法辦案效率,承辦檢察官通過“支持起訴+訴前調解”的模式,參與雙方線上庭前調解會議。

  調解中承辦檢察官從法理情的角度出發(fā),深入剖析當事人雙方實際情況,耐心釋法說理,消除了雙方的隔閡和顧慮,最終,張某忠同意分期支付張某強的醫(yī)療費共計10萬元,并承諾每月按時支付張某強1000元的撫養(yǎng)費。

  成長路上,檢愛同行。近年來,泰寧縣檢察院始終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理念,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變化,立足檢察職能,延伸支持起訴觸角,通過幫助農民工、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助推支持起訴工作專業(yè)化、規(guī)范化、精細化,真正把能動履職融入到為民辦實事的點滴中,彰顯司法的溫度和為民的情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