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7月3日電(晉研)日前,晉安法院新店法庭的黃芳法官收到當事人黃某某贈送的一面錦旗,黃某某激動地表示:“第一次遇到不但愿意為民解紛,還愿意為民解憂的好法官,感謝黃法官的細致耐心,為我解開了困擾多年的心結!”
到底是一起什么樣的糾紛給黃某某造成如此大的困擾,承辦法官又是如何巧妙化解并獲得當事人高度認可的呢?
黃某某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原告,因被告鄧某某拖欠借款達數(shù)百萬元,黃某某多年催討無果,最終無奈訴至法院。案件承辦人黃芳法官經初步審查,發(fā)現(xiàn)該案案情較為復雜,雙方往來款項繁多,且雙方之間除了借貸關系還存在股權糾紛,法官多次組織雙方前來調解,但由于款項性質、組成確實比較混雜,一時之間連當事人自己都難以理清具體數(shù)額,因此案件遲遲無法調解成功。
屋漏偏逢連夜雨。就在這過程中,被告鄧某某因病去世,案件進展再次受阻。但黃芳法官始終堅持一顆為民初心,即使面對突發(fā)情況,也要想方設法爭取盡快解決本案糾紛,其先是第一時間依法追加了鄧某某的法定繼承人即其父母成為被告,而后又多次召集雙方當事人,耐心釋法析理,并注重從心理層面做好雙方的疏導工作。
終于,在黃芳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共同確認了具體的欠款數(shù)額,并協(xié)商用鄧某某名下持有的股權和部分分紅款共同作價抵債的方式償還大部分借款,剩余六十余萬元由鄧某某的父母支付給黃某某。
雙方和解后,黃某某及時向法院申請撤訴,并發(fā)自肺腑地感慨:“能遇到黃法官這樣一名盡心盡力為民辦實事、解愁盼的好同志真是我們普通老百姓的福氣!”
當事人贈送的錦旗不僅體現(xiàn)著人民群眾對法官和法院工作的認可,它同時也寄托著社會對司法審判維護公平正義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晉安法院將繼續(xù)以堅守和擔當踐行司法為民宗旨,抓實公正與效率,不負人民期待,不負群眾信任,做好新時代人民法院的各項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