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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侯法院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頒布實施五周年活動

  中新網福建新聞5月9日電(葉水清)他們是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被譽為“不穿法袍的法官”。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人民陪審員。

  為深入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貫徹落實,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關注度、認同度和參與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頒布實施五周年之際,閩侯法院通過主題宣講、座談交流、普法宣傳等方式開展系列宣傳活動。

  主題宣講,向陪審員“宣政策”。黨組成員、駐縣法院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張潤進行集體廉政談話,強調人民陪審員要恪盡職守,廉潔自律,提高保密意識,維護公正形象。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李必慧對黨的二十大精神進行系統(tǒng)宣講和深入闡釋,為人民陪審員履職盡責夯實思想根基。督察室主任林玉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guī)定”有關內容進行詳細解讀,引導人民陪審員牢記初心使命,認真履職盡責,筑牢廉潔司法防線。

  座談交流,與陪審員“話陪審”。邀請人民陪審員代表召開座談交流會,會上,人民陪審員踴躍發(fā)言,各抒己見,暢談陪審心得,提出意見建議。李必慧主任充分肯定了人民陪審員在促進審判公開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度、推進案件調解、增強司法工作與人民群眾聯(lián)系方面的積極作用,并寄語人民陪審員一如既往以強烈的公民意識和高度的責任感履行好陪審員職責,積極為法治社會建設貢獻力量。人民陪審員代表紛紛表示在今后履職過程中將自覺遵守人民陪審員行為規(guī)范,切實當好司法公正的“監(jiān)督員”、司法和諧的“調解員”和司法服務的“聯(lián)絡員”,發(fā)揮好人民陪審員的作用。

  普法宣傳,與基層群眾“講陪審”。組織干警前往閩江一號小區(qū)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宣傳活動,向群眾發(fā)放《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宣傳冊,講解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選任程序及權利、義務,讓群眾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的基本內容以及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的重要法治意義,激發(fā)他們對人民陪審員工作的認同感。

  閩侯法院將以此次活動為契機,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圍繞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參審等方面積極探索實踐,切實增強公民參與司法審判的積極性,有效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切實推進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