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2月23日電(黃燕)最近,熱搜討論度最高的電視劇非《狂飆》莫屬。大家還記得里面這段劇情嗎?高啟強的御用殺手“老默”為隱藏真實身份混入工地殺人,找到偽造身份證的商販,花200元購買了一張假身份證。要知道,“老默”和商販買賣偽造身份證的行為已涉嫌犯罪!
現(xiàn)實生活中,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偽造、買賣可以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否則必然難逃法律的嚴懲!
這不,廈門市翔安區(qū)檢察院就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某男子考駕照想花錢找熟人走“捷徑”
沒想到,最終不僅錢打了水漂,還犯法了!
王慶(化名)在某駕校報名了駕照考試,屢考不過很是犯愁。2020年初,王慶機緣巧合通過朋友認識了駕校教練陳山(化名)。陳山稱自己有渠道可以幫忙搞定駕駛證,還不用考試。王慶聽了十分心動,于是兩人以15000元的價格成交,并付給陳山3000元的定金。
陳山的“渠道”是一位在外地做買賣駕駛證的男子(另案處理)。幾年前,陳山也曾經(jīng)介紹同學去那里成功拿到了證,這一次他再次找到了這位男子,約定以11000元的價格辦理王慶的證,自己還可以從中“撈到”4000元的差價利潤。然而,幾個月過去了,辦證那邊一直沒下落,陳山數(shù)次以“免考名額定金”“補尾款”等理由讓王慶把錢款補齊。一直到次年七月,王慶終于收到了駕駛證,但竟是兩本不同的駕駛證,讓陳山幫忙詢問辦證男子也沒有答復。王慶感覺不對勁,通過12123查詢竟然是假證,兩人這時才知道上當受騙,遂向警方報警。
廈門市翔安區(qū)檢察院經(jīng)審查認為,陳山、王慶的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鑒于王慶犯罪情節(jié)輕微,且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陳山以買賣身份證件罪依法提起公訴,并獲得法院判決支持。
檢察官提醒:身份證、駕駛證等用于證明公民身份的證件,是統(tǒng)一由國家機關頒發(fā)的,偽造、變造、買賣此類證件的行為,均觸犯我國刑法有關規(guī)定,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拿駕照不可能有“免考通道”,廣大群眾應到正規(guī)駕校報名學車,任何通過非正規(guī)途徑取得駕駛證都屬于違法行為,切莫以身試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