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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事項

  中新網福建新聞7月28日電(記者 龍敏)2022年7月28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事項。

  因工作需要,決定免去黃如欣的福建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任命楊閩紅為福建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因任職年齡原因,決定接受王維川、陳雄、徐錚辭去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接受梁晉陽辭去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及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因任職年齡原因,免去梁晉陽的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免去陳雄的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華僑工作委員會(臺胞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因工作需要,免去徐華的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

  因任職年齡原因,免去吳鐘夏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免去陳恩強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因工作需要,免去邱寶建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免去熊焰、魏健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免去臧建山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免去林國新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免去何忠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免去嚴琛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免去李暉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態(tài)環(huán)境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免去陳敏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免去葉孝勤的福州鐵路運輸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免去連鑌的福州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命念保源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任命黃長升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任命李風林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任命吳兆煜、劉征鵬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任命朱宏海、高曉嶸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任命李志堯、程光毅、曹慧敏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任命鄭鴻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任命黃曦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任命嚴琛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任命許秀珍、陳順利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任命鄭唯、袁春怡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態(tài)環(huán)境審判庭副庭長,任命黃卉靚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任命周曉芳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庭副庭長,任命葉孝勤、連鑌、詹其斌、趙敏杰、李潤民、劉震、莊綺璐、吳明明、羅鎮(zhèn)祥、劉潔君、朱彤、王雅芳、杜財義、李振云、吳廣強、魏孜孜、時凱、李伊茗、康昕、丁艷波、韓靜、王鵬、余俊、李志芳、林正河、董琦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任命李暉為福州鐵路運輸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命陳敏為福州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命蘇琦為福州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因工作崗位變動,免去林雪標的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任命陳國雄、陳文斌、林志友、林春瓊、朱寧寧、林剛、王澤源、李國斌、陳惠濱、林小云、吳靜怡、謝曉明為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