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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出臺高水平體育賽事補助管理辦法

  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7月22日電 廈門市體育局、市財政局近日聯(lián)合出臺《廈門市高水平體育賽事補助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設立專項資金,以事后補助的方式,鼓勵企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舉辦高水平體育賽事。

  《通知》明確補助對象為在廈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廈門市舉辦體育賽事的企業(yè)和其他社會組織。補助范圍包括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間在本市舉辦,且符合補助條件的高水平體育賽事。

  《通知》中提及,五大類別賽事可申請補助:

  國際性體育賽事,與國際體育組織簽約并確定在我市連續(xù)舉辦3屆以上的國際性體育賽事,總投入400萬元以上,每屆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在我市舉辦的高水平國際性體育賽事,每屆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全國性體育賽事,參賽省份(含港澳臺地區(qū))6個以上,每屆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一帶一路”及“金磚國家”體育賽事,參賽國家3個以上、參賽隊伍4支以上,每屆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海峽兩岸體育賽事,參賽隊伍4支以上(中國臺灣地區(qū)隊伍不少于2支),總投入150萬元以上,每屆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在廈門市舉辦的其他具有自主品牌,參賽隊伍4支以上,每屆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