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新聞正文

永泰法院以心護“薪”解民憂

  中新網福建新聞6月28日電 “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chuàng)建活動開展以來,永泰法院緊抓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工作要求,結合“一庭一品”品牌建設工作,立足審判職能,圍繞司法為民宗旨,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創(chuàng)新便民舉措,提升服務群眾本領,切實解決好群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拖欠工資未到賬,傾力調解暖民心

  “感謝法官主持公道,幫我們討回53萬余元的血汗錢,太感謝你們了!”近日,永泰法院成功調解16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

  肖某某、黃某某、楊某某等16人受廣東某科技公司雇請,在該公司承建施工的永泰縣某樓盤景觀工程從事綠化工作。2021年12月,經過結算,廣東某科技公司確認尚欠肖某某、黃某某、楊某某等16人勞務費總計53萬余元。后經催討無果,肖某某、黃某某、楊某某等16人將該公司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仔細審閱卷宗后,認為該案涉及民生權益,且人數眾多,若按一般程序審理,既增加訴訟成本,又耗時耗力。為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減輕訴累,法官積極與被告廣東某科技公司溝通,經過多次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后,該公司同意調解。

  但因該公司住所地在深圳市,疫情原因無法到庭,承辦法官與原告代理律師溝通后,決定采用“智慧庭審”平臺,線上進行調解。最后,雙方成功達成調解協(xié)議,廣東某科技公司同意在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案涉農民工工資。16起案件,從受理到調解結案僅用17天,農民工合法權益得到快速維護。

  高效執(zhí)法討欠薪,郵寄錦旗表謝意

  近日,永泰法院執(zhí)行局收到一份特殊的快遞——一面寫著“司法為民 公正高效”的錦旗。

  2017年3月,福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建設公司)作為工程總承包企業(yè),將畢節(jié)市某學校建設項目施工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李某,李某雇傭范某具體負責項目管理,但對外仍以建設公司的名義進行施工。后因李某拖欠工資,范某將李某及建設公司訴至法院。

  經審理,永泰法院依法判決李某給付范某勞務工資款33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建設公司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判決生效后,范某多次追討欠薪無果,遂于2022年4月1日依法向永泰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案件受理后,執(zhí)行干警第一時間對兩被執(zhí)行人名下賬戶進行額度凍結,并及時與被執(zhí)行人李某和建設公司負責人聯系溝通。李某雖積極與范某協(xié)商解決,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為及時兌現勝訴權益,執(zhí)行干警克服疫情影響,一方面委托倉山法院代為協(xié)助扣劃在訴訟階段保全的建設公司銀行存款,另一方面由于扣劃款項不足以全部支付本案款項,執(zhí)行干警利用“總對總”系統(tǒng)對建設公司名下銀行賬戶進行查詢并劃撥尚欠余額。后通過前置確認的當事人收取案款銀行賬戶向申請執(zhí)行人范某足額發(fā)放執(zhí)行案款377382元,至此本案執(zhí)行完畢。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永泰法院始終堅持從欠薪問題抓起,從勞動者權益出發(fā),積極開展“八閩護薪”等專項行動,用足用好用活各項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一是暢通綠色通道,跑出護薪“加速度”。開辟涉民生案件專項辦理綠色通道,做到15分鐘內收件、24小時內優(yōu)先審核立案、當日移送審判業(yè)務部門辦理,通過簡化訴訟程序,推行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機制等,實現立案優(yōu)先、審理優(yōu)先、執(zhí)行優(yōu)先,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力度、速度、溫暖。2021年來,共受理勞務合同、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243件,涉及金額701.67萬元。

  二是依法聯動執(zhí)行,架起共建“連薪橋”。積極響應“八閩護薪”專項執(zhí)行行動,出臺“護薪”行動工作機制,聯合縣人社局設立“根治欠薪聯動執(zhí)行工作室”,運行“五聯動”“三優(yōu)先”工作機制,依法保障農民工依法獲得勞動報酬的權益。2021年來執(zhí)結欠薪案件311件,為農民工追回“血汗錢”553.71萬元。

  三是加強普法宣傳,拉響欠薪“警示鈴”。緊抓重要時間節(jié)點,聯合多部門開展“根治欠薪”“法律六進”等普法宣傳活動。邀請建筑業(yè)代表、從業(yè)人員等旁聽庭審,提高農民工法律意識。通過走訪建筑企業(yè),了解企業(yè)、工人司法需求,提出規(guī)范用工建議,助力從源頭上減少討薪糾紛。通過“兩微一網一抖”發(fā)布相關宣傳,法院機關、三個法庭LED廣泛播放宣傳標語,營造濃厚的法治宣傳氛圍。

  無論是一句誠摯的感謝,還是一面郵寄來的錦旗,都承載著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信任和肯定。下一步,永泰法院將以“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chuàng)建活動為契機,繼續(xù)堅持“民生為本、民愿為先”的理念,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全心全力全情為勞動者解決憂愁,以心護“薪”,用心用情用力當好“護薪人”。(完)